六、员工待遇
录用后与滨州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财务总监一经录用,按月发放基本月薪2万元(税前),经年度(一周年)考核合格后,年薪30万元(税前,含险金个人承担部分)。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包括试用期内)。签订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执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政历清白,信用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要求年龄在45周岁(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优秀者可放宽至50周岁。
(四)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企业财务管理经验,擅长资本运作,并熟悉文化传媒行业项目运作和上市公司财务业务。
(五)担任过大型企业本部财务经理及以上职务或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优先;符合条件的滨州市辖区内人士优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